2018年3月27日 点击人次: 243
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经学院研究决定,学院成立车队,公车统一管理(产业部门车辆自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学生处、老干处、保卫处、后勤处及时整理所辖公车的相关资料(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保险单、车钥匙等)。
2、3月30日中午12点前,将本部门公车集中停放至行政办公楼负一楼车库。将车辆相关资料与院办公室崔云清交接。
3、请产业单位于3月30日中午12点前,将经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后的产业部门车辆管理办法交院办公室熊英存档备查。
院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